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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弟兄们,你们既信仰我们已受光荣的主耶稣基督,就不该按外貌待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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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一个人,戴着金戒指,穿着华美的衣服,进入你们的会堂,同时一个衣服肮脏的穷人也进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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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们就专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,且对他说:「请坐在这边好位上!」而对那穷人说:「你站在那 !」或说「坐在我的脚凳下边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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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岂不是你们自己立定区别,而按偏邪的心思判断人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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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亲爱的弟兄们,请听!天主不是选了世俗视为贫穷的人,使他们富於信德,并继承他向爱他的人所预许的国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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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你们,竟侮辱穷人!岂不是富贵人仗势欺压你们,亲自拉你们上法庭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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岂不是他们辱骂你们被称的美名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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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确,如果你们按照经书所说『你应当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』的话,满了最高的法律,你们便作的对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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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若你们按外貌待人,那就是犯罪,就被法律指证为犯法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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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谁若遵守全部法律,但只触犯了一条,就算是全犯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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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那说了『不可行奸淫』的,也说了『不可杀人。』纵然你不行奸淫,你却杀人,你仍成了犯法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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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们要怎样按照自由的法律受审判,你们就怎样说话行事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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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对不行怜悯的人,审判时也没有怜悯;怜悯必得胜审判。